园区各部门,袁集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广泛开展身边好人评树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阜文明委〔2014〕1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践行核心价值 打造好人阜阳”主题实践活动,助推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决定在园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化身边好人评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设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6个类别的身边好人榜,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推荐几类或全部类型的好人。
1.助人为乐好人:扶贫济困,助学帮残,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2.见义勇为好人: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关键时刻勇于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诚信经营,践诺守信,在生产生活中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
4.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6.勤劳节俭好人: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互相攀比,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支持五大专项行动,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二、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原则上为在园区及袁集镇辖区工作生活拥有阜阳市户籍的居民,或在园区及袁集镇辖区学习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
三、推评方法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各级要设立身边好人评委会,按得票折算的综合得分高低确立各级好人。
1.基层单位个个评议。园区各部门,园区医院、学校和5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袁集镇政府,袁集镇所辖社区、村组等基层单位设立道德评议会,发动群众自荐、邻里同事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举身边好人候选人,由单位的道德评议会评议、基层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确定入选好人名单。四家文明单位和管委会各部门、安医附院、江汽中重卡、欣奕华、阜阳实验中学南校区等要率先垂范。
2.三级联动层层评定。深化村(社区)、镇、园区三级好人评选工作,下一级评选产生的好人推荐参评上一级好人候选人,各级要设立身边好人专家评委会和身边好人公众评审团,按得票折算的综合得分高低确立村级(社区)好人、乡镇好人和园区级好人。
园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层层推评,产生的人选可按属地原则直接向园区党工委推荐,也可向行业系统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其中,袁集镇每月向园区文明办推荐不少于2名候选人,管委会各部门、袁集镇政府、安医附院、江汽中重卡、欣奕华、阜阳洽洽、阜阳实验中学南校区、袁集镇派出所每月向园区文明办推荐不少于1名候选人。园区文明办每月向市文明办推荐不少于3名候选人。
四、园区评选
袁集镇各村(社区)每半年评选“村级(社区)好人”1名,袁集镇政府每半年评选“镇级好人”5名,安医附院、江汽中重卡、欣奕华、阜阳洽洽、阜阳实验中学南校区等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每年评选“单位好人”1名,园区文明办每半年评选“园区好人”3名。
五、宣传礼遇
1.张榜颁证。园区管委会、袁集镇及各村(居)要在显示屏、乡村文化墙、文化广场、文化乐园、崇德尚贤墙或村务、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园区、镇级和村级(社区)好人榜单,颁发好人证书;园区其他单位评选的单位好人要在单位显示屏、宣传栏、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园区好人及单位好人榜单,颁发好人证书。
2.登记立档。要为好人建立档案,详细记录身边好人的善行义举。举办大型纪念活动、重大节庆活动等邀请道德模范和好人代表参加,事迹特别突出的道德模范和好人代表在好人大道、好人长廊,好人馆进行展示。
3.嘉奖帮扶。市里设立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树帮扶专项经费,用于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表彰奖励及困难帮扶,“阜阳市道德模范”奖励5000元,“阜阳好人”奖励1000元,并给予初始推荐单位200元用于奖励推荐人,并适时举行表彰会。要对生活不方便的好人组织志愿者帮扶,对特别困难的利用道德模范帮扶经费进行救助,对具有发展能力的提供道德信贷,对符合参政议政条件的支持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另外,对获得“园区好人”、“镇级好人”、“村级(社区)好人”的,由园区管委会分别奖励每人2000元、1000元和500元;对获得“单位好人”的,由所在单位奖励每人1000元。奖励经费纳入园区财政预算,园区单位奖励经费由各单位自行筹措。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身边好人评树工作,加大经费投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和宣传学习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身边好人推荐上报工作,真正把最具影响力、说服力,支持五大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进一步完善村、镇(单位)、园区三级好人评树机制,广泛设立“好人榜”,推动活动深入学校、机关、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形成“层层推、级级评”的工作格局,并把身边好人评树工作纳入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和五大专项行动考核内容。
2.强化基层,群众认可。评选活动要面向农村、社区、企业、工地等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平民百姓,把民意好、社会认同度高的身边好人评选出来,使评选过程成为群众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实现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参与、自我评议、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评选活动要与当前开展的“五大专项行动”相结合,深入挖掘“五大专项行动”中工作在基层、战斗在一线的典型,从楼幢、村组、窗口、站所、科室选起,确保候选人事迹突出、真实感人。
3.严格标准,公开透明。推荐的好人人选,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大、群众威信高。评选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优中选优,评选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凡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候选人资格,追究推荐人责任,追回奖励资金,并通报推荐单位。各单位每月向园区文明办推报的好人候选人要按照规范要求报送,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媒体宣传链接地址,于每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园区文明办,联系人:李怡然,电话:2539078,邮箱:sheju2013@163.com。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发动,对好人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做到日日有好事,天天见好人,助推评选活动,营造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氛围。各单位设立的身边好人榜应大方、醒目、庄严,大小、材质应根据实际来确定,园区文明办提供相对统一的样式以供选用(样式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园区文明委
2017年8月1日
阜阳好人 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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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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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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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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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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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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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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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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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或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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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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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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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1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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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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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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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派出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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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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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限党员和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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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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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意见(限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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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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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意见(限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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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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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部门意见(限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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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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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意见(限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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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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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门综合评价意见(限非公经济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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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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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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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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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委会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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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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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头横线上填写推报类别(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诚实守信);
2.事迹简介在150字以内,另附2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
3.推荐表请推荐单位盖章后寄送纸质版,或发送扫描版。
4.个人需要征求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还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非公经济人士还须属地统战部门提供综合评价等级意见。